通知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01  作者:  编辑:  审核:  查看:10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调剂工作的部署,为统筹及规范开展调剂工作,结合我校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

代码

招生学院

专业领域

代码

专业领域

名称

调剂

计划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

报考专业及代码

联系方式

011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21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朱老师
15851075716
wxy-zs@yctu.edu.cn

015

教育科学

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0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

045115小学教育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54应用心理

0771心理学

白老师
15051082033
jky-zs@yctu.edu.cn

0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8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尤老师
19551505196
sty-zs@yctu.edu.cn

04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

(思政)

8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言老师
15143092195
my-zs@yctu.edu.cn

024

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086001

生物技术

与工程

20

0707海洋科学

0710生物学

0713生态学

0828农业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57资源与环境

0860生物与医药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植物保护

0905畜牧学

0906兽医学

0907林学

0908水产

0951农业

0952兽医

0955食品与营养

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

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李老师
13626827215
hsy-zs@yctu.edu.cn

032

湿地学院

029

药学院

086002

制药工程

12

045106学科化学

0703化学

071000生物学

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生物医学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

085231食品工程

085235制药工程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6000生物与医药

086001生物工程与技术

086002制药工程

086003食品工程

086004发酵工程

095113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1001医学

1004医学

1007药学

1008中药学

1009特种医学

105500药学

105600中药学

陈老师

18751432577

yxy-zs@yctu.edu.cn

02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25

体育与健康学院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3

0403体育学硕士

0452体育硕士

王老师

18068881416

tyxy-zs@ yctu.edu.cn

备注:各学科专业拟调剂名额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6年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4.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时间与工作程序

1.调剂意向采集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327开通,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查询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48正式开通后,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及时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志愿。

2.系统填报志愿

我校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202648日,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直接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复试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见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官网调剂公告。

4.复试材料提交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按招生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5.确认“待录取”

复试通过并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4小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四、复试办法

1.遴选规则

招生学院在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范围内,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组织专家组根据遴选规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依据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对第一志愿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以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调剂录取人数的150。各招生学院须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差额比例,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调剂复试

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内容包括:专业英语(50分)和综合面试(150分),综合面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相近。复试成绩不及格(<120分)不予拟录取。

3.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同一统考科目。

五、其他

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641


地址:(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邮编:224002

联系电话:(00)86-515-88233168

电子邮箱:jykxxy-bgs@yc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