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师院学〔2023〕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
勤工助学是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资助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切实增强学生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爱校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和《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盐师院学委〔2021〕1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3年春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类型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类型主要有:工勤类、教辅助理类、行政助理类、信息技术类、新生班级助理类等。
1.工勤类主要包括:实验室、机房、语音室、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等。
2.教辅助理类主要包括:图书馆协管、教学教务助理、实验室助理、电教设备维护、水电协管等。
3.行政助理类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协管、心理健康教育助理、校园文明督察、学生工作助理等。
4.信息技术类主要包括:报刊编辑制作、档案资料整理、计算机维护、广播电视机房管理、网站维护管理、信息资料采集等。
5.新生班级助理岗位,岗位职能是协助辅导员进行新生班级事务管理。
二、增设岗位的申报时间
1.本通知涉及的岗位特指已经在二级学院、行政部门等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即固定岗位。本学期全校各用工单位可用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参见附件1。
2.原则上本学期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按照附件1岗位数执行。如有关用工部门确实有增设的需要,须填写《2022-2023学年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8日前送交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新校区学工楼212办公室)。
三、劳动报酬标准及计酬办法
1.我校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标准分为400元/月·人、500元/月·人两档。原则上新生班级助理类工资标准为500元/月·人,其余为400元/月·人。
2.各用岗单位指导老师须对在岗学生进行每月工作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工作表现优秀者,在原岗位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计酬;工作表现合格者,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计酬;工作表现不合格者,可以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的50%计酬,或者直接取消该月报酬。
3.每月劳动报酬=等级工资×(上岗时间段/月天数)
4.各用岗单位指导老师应根据本岗位的工作内容,从上岗学生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工作时间长(二级学院岗不低于30小时/月,行政部门岗不低于20小时/月)、劳动强度大、表现积极的上岗学生,可以评为“优秀”;无故缺勤或每月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可以评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勤工助学资格。
5.各用岗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单位勤工助学“优秀”的比例。原则上,在岗人数超过3人的,每月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当月在岗人数的20%;在岗人数不足3人的,每月考核为“优秀”的不超过1人。
四、岗位申请与审核
1.学生申请。学生2月28日前登录大学工管理系统,点击“勤工助学”,进行线上申请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3。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按照“辅导员审核—学工书记审核”的流程开展审核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3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3.用工单位审核。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用工单位开展审核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用工单位请于3月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用工单位审核工作。
4.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汇总。
五、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1.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切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2.请用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督促每日在岗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附件5),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管理和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从事勤工助学活动者,由用工单位提出更换意见,报校自律会勤工助学部,由其协调处理。用岗单位要如实反馈学生在岗情况,如工作量少或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可暂时空岗。
六、劳动报酬发放
1.本学期继续执行按月计算勤工助学,每月劳动报酬于次月中旬发放。
2.每次劳动报酬发放前,由校自律会勤工助学部学生骨干与用工单位进行上岗情况核实,用工单位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将《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附件5)一并提交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反馈情况,制作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发放清单,会同财务处进行款项发放,款项直接打入学生缴费银行卡。
附件:1.2023年春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数
2.2022-2023学年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学生操作指南
4.教师操作指南
5.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