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交流】《大教学论》对现代教育教学的重要启迪 - 经怡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经怡  查看:63

《大教学论》对现代教育教学的重要启迪

姓名:经怡   班级:教20(10)小教S   学号:2011510244

·阿姆斯·夸美纽斯是17世纪捷克著名的教育改革家和教育理论家,他是近代资产阶级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也是科学教育学的创始人,被称为教育史上的“哥白尼”。他的《大教学论》是近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教育学著作,也是独立形态教育学的开端。他在该书中提出的许多教育思想都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我将从以下几点探讨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对我国现代教育的重要启迪。

一、提倡普及教育,广泛兴建学校

夸美纽斯非常注重教育对人的作用,他认为“只有受过恰当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为此他主张“人人都应该接受教育”,“人人均须学习一切”,“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这种“泛智教育”思想就是他教育思想的核心。

从普及教育思想出发,夸美纽斯极力反对封建贵族垄断教育的权利。他认为学校教育不应该为一些有钱人所独占。而应该为一切的人服务,“不仅有钱有势的人的儿女应该进学校,而且所有城镇乡村的男孩和女孩,不论富贵贫贱,都应该进学校”。他主张不仅男孩子应该受到学校教育,女子也可以进入学校学习,虽然这并不代表着男女在受教育上是平等的,男女所受的教育内容不同,但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已是很大的进步。他还提出保证贫寒家庭子女上学的问题,主张免费供给这些儿童衣食、书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我国实施的成人教育、扫盲教育还是义务教育,都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一个人只有受过教育,才能成为一个有理性的、真正意义上的人。

二、注重幼儿教育,倡建母育学校

夸美纽斯认为“在人身上唯一能够持久的东西是从少年时期吸收得来的”,所以要注重对儿童幼儿期的教育。但是由于父母有事物要照料,个人的智性与可教性也存在差异,因此他主张建立母育学校,对儿童进行系统的教育。

母育学校是针对0-6岁的孩子在家庭中设立的学校,此阶段的儿童要涉猎各学科的知识,养成忍耐、谦逊乐于助人及虔信等品质。为了更好地践行母育学校的思想,他写成了《母育学校指南》,书中提出了儿童应该学习的各科知识、学习最佳时机及教导的原则与方法。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幼儿教育游离于义务教育并缺乏强有力的公共财政支持,但是近几年“快学前教育发展”,推动学前教育实现“普惠、公平”的呼吁声越来越高,政府也加大了对幼儿教育的投资、对高质量幼儿教师的培养。幼儿教育是小学教育的准备,因此,要力图使孩子在幼儿园得到更多的欢乐,消除对学校的恐惧与焦虑,同时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培养孩子对教师和伙伴的信任感,充分使孩子适应学校生活,这样才能为孩子接受高一级的教育做好充分的铺垫。由夸美纽斯提出的母育学校思想可以看出,儿童的培养是需要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所以,家长也要配合教师,实现对儿童的共同培养。

三、适应社会需要,创班级授课制

为了简明、迅速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夸美纽斯提出了班级授课制。班级授课制强调教师的作用,他认为班级授课应该以教师为中心,在课堂上教师是起决定作用的,书本只有经过老师的讲解,才能生动而深刻地印入学生的心灵中。班级授课制的确立在教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直到今天,世界各国的学校还采用这种制度。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扩大了教育对象,提高了教学的效率,使学校教育有了量的规定与质的保证,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教学组织形式也为教学的制度化提供了可能。

随着一些家庭教育和网络教学的兴起,对于学校班级教育消失的议论此起彼伏。虽然网络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很多优点,但是课堂上师生面对面的互动、同学之间的相互激励是网络教学和家庭教育无法比拟的。夸美纽斯认为,只有把一个学生作为另一个学生的榜样与刺激,才能产生更好的结果与更多的快乐。因此,班集体才是学生学习的最好场所。

四、遵循自然秩序,慎用惩罚之戒

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所举得例子绝大部分是自然界的动物或植物。夸美纽斯认为,在自然、社会和认知活动中存在着普遍的规律,一切好的教育教学原则、法则和方法都需要受这种普遍规律的支配,必须服从或适应这种普遍规律,这就是自然适应性。

根据“适应自然”的原则,夸美纽斯创立了他自己的整套教育体系。因为他确信人生来就具有渴求知识和美德的不可遏止的意向,他认为应当研究人的这些生来就有的意向,要给予机会和适当的培养,以便满足人在多方面的自然需求。首先,他认为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秩序保证了宇宙万物的和谐发展,因此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教育活动都遵循这条原则。其次,他认为教育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年龄特征,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他说:“我们的格言应当是凡事都要追随自然的领导”,他主张无论是教学改革、教学原则、教学方法还是教学内容都要从大自然中去获得,都要遵循自然的原则。

自然是根本,纪律是保障。夸美纽斯认为纪律是学校教育的发动机,可以使人通过有序的教育成为一个虔信的人。但他同时认为不断地监视、谴责和惩罚是维护纪律的三种方式。他认为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时候“不用鞭笞,无须严酷或强迫”。而要多用表扬、刺激的方法,按照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进行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犯了错误的孩子不应该受到惩罚,他说:“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受到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去再犯”。

针对我国学校教学中存在的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禁止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当然,老师对学生采取惩罚措施的目的不应该仅仅让他们感受皮肉之苦,而是要让他们明白他们错在哪里,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用良好的榜样,用温和的言词,并且不断诚恳地,直率地关心学生,突发的愤怒只能用在例外的情境上面,应当存心使结果能恢复良好的感情”因此,惩罚是万不得已的手段,要慎用或者不用惩罚,让学生通过发现学习中的乐趣激发自己学习的兴趣,进而达到智力发展的目的。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使我们明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社会因此可以减少黑暗、烦恼,增加光明、和平与宁静”。夸美纽斯之后的许多教育思想家的教育理论或多或少都能看到夸美纽斯教育理念的影子,我们当下中国的教育改革也从《大教学论》中找到了这些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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